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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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2022-02-19  点击:[]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,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,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课题类别

1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(见课题指南);

2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(见课题指南);

3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;

4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;

5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;

6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;

7.本年度设立“港澳台教育专项教育研究专项课题”,其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要求相同,研究年限均为1年,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。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。

二、申报名额分配

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,我校限项5项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受理:

1.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(或同级别)及以上研究课题者;

2.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(含专项)在研课题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;

3.同年度申请过或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;

4.有学术不端行为者;

5.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,详见《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》(详见附件)及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;

四、申报课题形式与截止时间

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试行网络申报,“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”(以下简称平台,地址:http://221.239.119.30)中的“项目申报系统”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,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。申报系统将于2022年3月1日零点开放,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16点,逾期不能参加校评,取消送审资格

四、申报课题程序与材料要求

1.课题申请人在2022年3月17日16点前系统填写《申请书》,跟PDF版本的《活页》(以课题名称命名)一起提交系统并上报,申报汇总表(excel格式)。

2.校内评审后,送审课题申请人在平台修改定稿后导出《申请书》A4打印(请不要A3双面,中缝装订),上交纸质版1份,待学校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并返回全文扫描件后,系统上传《申请书》全文扫描件。

3.校内评审后,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送审课题需另外报送系统导出的纸质《投标书》一式6份,采用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。

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《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》(详见附件),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申报课题,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,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全规办。

注:经费概算中,除国家社科教育学重大项目的间接费用为23万(总经费60万),其余课题类别的间接费用均按总经费的40%填写。
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