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实验中心:
为了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前各单位(中心)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,采取有效防范措施,消除各类隐患,特别注意防火、防盗。
二、放假期间除了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,实验室要注意切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等,并贴上封条。需要通电使用仪器设备的实验室,要有专人看管。
三、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;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;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、烘箱、冰箱等设备。
四、各单位(中心)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,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,并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。
五、实验室封条由学校统一印制,各单位(中心)1月13日到实验室管理办公室(行政楼210室)领取,1月17日前所有实验室关闭并贴上封条。
六、如有特殊情况,请提前报备。
资产管理处、实验室管理办公室
2017年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