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》(浙实发[2018]7号)文件精神,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,现将实验室先进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
1.先进集体:主管部门、实验教学中心;
2.先进个人:从事2年以上实验室工作的教职工。
二、申报名额
1.先进集体:我校推荐2个;
2.先进个人:每个中心限推荐1人。
三、评选材料要求
1. 申报材料包括先进申报表(见附件2、3)和佐证材料,主要统计2017-2018年的工作业绩。
2. 申报材料需提供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(含佐证材料)一式二份,其中纸质材料需加盖部门公章。
申报材料在11月10日前报送实验室管理办公室,经学校评审,统一上报省实验室研究会。同时,为调动实验人员工作积极性,更好开展实验室管理工作,我校将根据上报名单评选出校级先进个人3名。
联系人:赵李冰 联系电话:86735773 邮箱:lab@zufe.edu.cn
资产管理处、实验室管理办公室
2018年10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