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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实验守则》
2014-04-01 资产管理处 点击:[]

一、学生进入实验室做实验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,服从授课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指导。

二、实验前必须做好预习,明确实验的目的、内容和步骤,了解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物品的特性。

三、实验课不得迟到、旷课,衣冠不整不得进入实验室,不准把与实验课无关的物品带进实验室。

四、在实验室内严禁喧哗、打闹和吸烟,不准乱吐乱丢杂物。

五、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,认真观察并如实记录,实验结果须经实验指导人员认可。

六、实验时要注意安全,防止发生意外。若发生事故,应及时向实验指导人员报告,并采取相应的措施,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。

七、爱护仪器设备,节约用电和实验材料。不得触摸和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,不准私自将公物带出实验室。对于多媒体实验室,不准擅自使用教师机、投影仪、音响等设备。严禁更改系统配置,坚决杜绝私开机箱和盗取配件。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,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八、实验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,不得擅自处理。

九、实验完毕,须整理好使用的仪器设备,做好仪器设备的复位工作。对于计算机,应按规程关闭,并将键盘架推进,把耳机放在电脑台的左(右)上角,把电脑椅排列整齐,经工作人员同意,方可有序地离开实验室。

十、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原《浙江财经学院学生实验守则》(浙财院现教技[2003]15号)同时废止。